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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4月1日起岳阳市住所公积金部分运用方针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4-03-22 11:12:57   来源:热熔胶枪系列    阅读:1 次

  岳阳市住所公积金部分运用方针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有调整,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缴存员工定见和我市实在的状况,依据《住所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岳阳市住所公积金管委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住所公积金运用方针进行调整:

  缴存员工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购房请求个人住所公积金提取和借款时,依照认本市房、不认贷的准则进行确定,不核对住所借款信息。

  缴存员工及其爱人在其一方的工作地、住所公积金缴存地、户口所在地购买坐落本市外的自住住所,且本市内家庭住所套数不超越一套的,能提取住所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提取和借款金额之和不允许超出所购房子总价款。

  (一)缴存员工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所,其爸爸妈妈、子女均可一起请求一次性提取住所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但提取和借款金额之和不允许超出所购房子总价款。

  (二)缴存员工的爸爸妈妈、子女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所,缴存员工可请求一次性提取住所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但提取和借款金额之和不允许超出所购房子总价款。

  (三)进一步支撑乡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所公积金用于既有住所加装电梯,方针支撑规模扩大到缴存员工自己及爱人两边爸爸妈妈、子女自住住所加装电梯。算计提取金额不允许超出加装电梯费用中实践分摊金额。

  以上方针调整,自2024年4月1日起履行。岳阳市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以上调整修订详细事务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