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迷在家私藏10支克己1支 被判刑6年半
南平一“军事迷”宋某,爱到了痴迷的程度,私自在家中保藏10支,自己还着手制作1支。5月28日,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一审以不合法制作罪和不合法持有罪,二罪并罚判处宋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06年8月21日,南平市延平区警方依据大众告发,从宋某的住处当场搜出仿式手枪、来复枪、单管和双管猎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克己步枪等合计10支,军用子弹221发,以及弓弩、军用匕首、枪刺等物和用来制作的电焊机、电锯等东西。
据宋某告知,他自幼喜爱,从上世纪80年代开端就购买进行保藏,朋友们知道他喜爱玩枪,也会帮他收集,不知不觉中藏枪数量达到了十余支。随国家对办理的严厉,宋某开端自己着手制作,为了造枪,宋某购买了很多的枪械书本,还增加了造枪东西,在搜寻中,警方发现一把正在制作中初具雏形的半成品式手枪。
2002和2003年,宋某将自己制作的一支左,赠送给有共同爱好的吴某保藏,吴某又返赠了一把仿式手枪,此外,宋某还赠送了一支左给朋友张某保藏。警方通过清查,从张某工作室里抄获左一支和两把发令枪改装,从吴某住处抄获左一支。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这些枪均属,其中有一支仍是军用,子弹属军用子弹,克己半成品仿式手枪不属。
宋某的枪友吴某和张某也因不合法持有罪被判刑。(作者:阮友直 林永青 秀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念。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文面授权。没有通过授权制止转载、摘编、仿制及树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