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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卖枪用获刑4年 曾卖给1人3000粒

发布时间:2024-01-10 11:41:51   来源:产品展示    阅读:1 次

  为了赚点小钱,从别人手中贱价收买放在自己店中出售。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来,法院以不合法生意弹药罪判处余辉有期徒刑四年。

  2015年12月,运营五金店的余辉经朋友介绍,以每盒30元的价格,从别人手中收买25盒。随后,余辉依照的不一样的标准,别离以每盒80元和100元的价格出售。其间出售给严某4盒合计3000粒。2016年12月27日,公安人员依据大众举签到余辉店中查看时,余辉将自己店中没有出售的合计13110粒自动交出。经判定,被查扣归于枪弹。

  法院以为余辉的行为构成不合法生意弹药罪,考虑到其到案后能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避免了难以处理的结果的产生,故依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及违法后的体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定。